根据《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》(晋办发〔2021〕12号)《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》(晋科规〔2024〕4号)等有关规定,经省科技厅党组会审议通过,现将2025年度山西省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至2025年12月2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,不予受理。
受理单位:综合前沿科技处 0351-38090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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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科学技术厅
2025年11月25日